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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召开2014年“捍卫科学道德 反对科研不端”通报会

[日期:2014-12-31] 来源:  作者: [字体: ]

  2014年12月30日上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基金委)在京再次召开“捍卫科学道德,反对科研不端”通报会,通报2013—2014年度查处的科研不端行为典型案例。基金委主任杨卫院士、基金委监督委员会主任陈宜瑜院士出席会议并回答了记者提问。基金委纪检监察审计局副局长、监督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陈越同志通报了一批典型案例。部分科研诚信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代表、在京依托单位代表,部分青年教师、研究生及相关新闻媒体参加了通报会。会议由基金委副主任何鸣鸿主持。

  杨卫在讲话中强调,对科研不端行为“零容忍”是基金委一以贯之的态度,对收到的每一起投诉举报,基金委监督委员会都逐一认真分析,撰写初核报告,对线索具体或证据明确的投诉举报开展调查处理。特别是近年来,为加大对科研不端行为的监管、打击力度,基金委在受理投诉举报的同时进行“主动出击”,依托自主研发的“项目相似度检查系统”,查处了一批抄袭剽窃、弄虚作假、重复申请、申请书买卖等科研不端行为的典型案例,共对71人做出了内部通报批评、通报批评、取消一定期限内申请资格的处理决定,有效避免了重复资助,对科研不端行为起到了震慑作用,切实维护了科学基金项目评审的公平公正。

  去年8月,基金委“捍卫科学道德,反对科研不端”通报会在国内外引起了强烈反响,更获得了科技界的普遍好评。新华网、《光明日报》、《中国科学报》等媒体在醒目位置予以报道,央视“朝闻天下”栏目进行了专题播报,同时也赢得了广大网民的赞誉和支持。今年基金委再次召开通报会,旨在进一步凝聚各方力量,净化学术环境,营造捍卫学术道德的社会舆论氛围。

  诚然,对科研不端行为的整治与惩处只是一种处罚手段,要在源头上遏制此类行为,必须要加强制度监管,同时进行科研诚信的宣传教育。为此,基金委近年来采取了多项措施。一是进一步完善科研诚信规章制度,包括对《科研不端行为处理办法》进行修订,制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专家行为规范》等。二是加强科研诚信工作的宣传教育,如利用片区会、巡讲会宣传科研诚信,通报典型案例予以警示,在年度《项目指南》增加“申请须知”、提醒申请者诚信申请等等。尤为值得一提的是,为加大对广大科研工作者特别是青年学者的教育力度,本次通报会还特意邀请了在京部分高校的青年教师和研究生,使他们在学术道路的起步阶段就牢固树立科研诚信意识,从学生时代起就养成崇实、唯实、求实的自觉性。三是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大查处力度。基金委于去年下半年启动“科学基金科研不端行为信息管理系统研究”,并依托该项目启动了“科研不端行为案例库”及“科研不端行为网络举报平台”的研发工作,提高查处效率和惩治效力。

  陈宜瑜院士在回答记者提问时指出,道德建设,知之不难,行之不易,需要多措并举,锲而不舍推进。监督委员会将围绕科学基金中心工作,继续推进科研诚信建设。

  本次通报表明,近五年来,基金委共处理科研不端行为案件227件,对195人及11个依托单位做出了相应处理,共撤销已获资助科学基金项目74项。

  杨卫最后指出,刚刚闭幕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了重大部署,国家新一轮的科技体制改革也需要以加强法律制度建设作为突破口和助推器。今年基金委启动的科学基金“十三五”战略研究首次将科学基金监督审计与科研诚信工作提升到了战略层面,彰显了依法治委、捍卫学术道德的决心。此外,依照国务院发布的2014年第11号文件精神,基金委进一步完善了科学基金科研报告制度,同时推动项目结题报告、研究成果报告和资助项目申请等信息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