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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项目指南新变化

[日期:2015-01-28] 来源:医学科学部  作者:医学科学部 [字体: ]

一、项目

项目变化情况请参见“2014年项目指南新变化”。

 

二、申请书

1  各类基金项目:所有项目均要在线填写申请书。另外,申请书填写请注意:

    1)填写申请书之前,请务必先在基金委ISIS网上(http://isisn.nsfc.gov.cn/egrantweb/)学习具体操作,即左侧“重要提示”下第三行的“申请功能培训: 申请培训(申请人) ”和第六行的“系统角色培训 ”。

    2)填写申请书之前,申请人需先维护个人信息,包括项目主要参与者的信息,除硕士、博士研究生外,在职人员必须填写个人简历;除研究生外的个人简历离线填写完成后需上传;填写申请书时,已经填写好的个人信息系统将自动提取。

    3)填写申请书之前,必须先填好个人证件类型;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当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否则按不端行为处理,依托单位负有审核责任。

    4)填写申请书之前,需认真阅读“诚信须知”及“填报须知”,并点击“接受”。“诚信须知”参见http://www.nsfc.gov.cn/nsfc/cen/2015sqsl/fj/cxxz_2015.pdf

 

2 规范化选择2015年试行申请代码研究方向关键词的规范化选择,申请人在填写申请书简表时,准确选择申请代码1”及其相应的研究方向关键词内容。请注意,医学科学部2015年以下领域试行规范化选择,即申请代码为H01H03H05H07H08H12H13H14H1615-H1626,其中,H13H1615-H1626申请代码下列出的关键词必选其一。

 

 

 

三、资格

 

 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科学技术人员,经与在自然科学基金委注册的依托单位协商,并取得该依托单位的同意,可以申请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不得申请其他类型项目。该类人员申请项目时,应当在申请书基本信息表中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在个人简历部分详细介绍本人以往研究工作情况,并提供与依托单位签订的书面合同,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其他资格变化情况请参见“2014年项目指南新变化”。

 

四、经费预算

 

1、自2015年起,各类项目申请经费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2部分。《指南》列出的资助强度: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之和。

2直接费用: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及其他支出。直接经费中的国际合作与交流费、会议费及差旅费在总额不变的前提下可以打通使用;取消劳务费的比例,劳务费据实列支,要求做到人数、工作时间准确,给付强度合情合理。

3间接费用:指依托单位在组织实施项目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主要包括依托单位为项目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水、电、气、暖消耗,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以及绩效支出等。间接费用的比例暂定500万元以下项目的间接费用比例为20%,500万元至1000万元为13%,1000万元以上则是10%。

4申请人只需填报直接费用部分,间接费用及项目申请总经费在申请书中自动生成。

5申请人应根据拟开展的研究工作实际需要实事求是地填写经费预算。经费预算表中经费单位均为“万元”。

6、上述经费预算相关的问题请严格按照修订后即将正式颁布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