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的规定,申报肿瘤学相关领域项目,以及影像医学、放射医学等相关领域研究项目的申请者请注意,2018年未按照下述要求进行申报的相关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1、肿瘤相关研究: (1) 除下述有关领域外,各类肿瘤相关的医学科学问题均请选择肿瘤学(H16)下相应的二级申请代码;肿瘤放射治疗请选择肿瘤学(H16)的肿瘤物理治疗申请代码(H1610); (2) 血液淋巴肿瘤自 2016 年度起细化为淋巴瘤及其他淋巴增殖性疾病(H0818)和骨髓瘤及其他浆细胞疾病(H0819),申请者请以上述2个申请代码进行申报; (3) 肿瘤流行病学列入非传染病流行病学(H2610); (4) 肿瘤药理学列入抗肿瘤药物药理(H3105); (5) 肿瘤的影像医学与生物医学工程研究请选择影像医学与生物医学工程代码(H18)下相应的二级申请代码; (6) 肿瘤的中医药学研究请选择中医学(H27)、中药学(H28)和中西医结合(H29)下相应的二级申请代码。 2、非肿瘤疾病: (1) 放射医学(H22)主要涉及放射病理、放射防护及非肿瘤放射治疗领域,不受理放射诊断学以及肿瘤放射治疗申请;放射诊断学请选择影像医学与生物医学工程(H18)下相应的二级申请代码;肿瘤放射治疗请选择肿瘤学(H16)的肿瘤物理治疗申请代码(H1610); (2) 老年医学(H25)仅受理衰老机制相关的疾病发生机制及干预研究,单一器官和系统与衰老机制无关的老年性疾病研究请选择其相应器官或系统的申请代码; (3) 新生儿疾病列入生殖系统/围生医学/新生儿(H04)申请代码,儿科其他科学问题请选择其相应系统的申请代码; (4) 性传播性疾病请选择医学病原生物与感染(H19)相应的申请代码。 |
3、各科学处主要不予受理项目:
(1)医学科学一处:
呼吸系统(H01):不受理呼吸系统肿瘤如肺癌、支气管癌等方面的项目申请。
(2)医学科学二处
消化系统(H03):不受理消化系统肿瘤如食管癌、胃癌、肝癌、胰腺癌、结直肠癌等方面的项目申请。
泌尿系统(H05):不受理泌尿系统肿瘤如肾癌、前列腺癌、膀胱癌方面的项目申请;不受理男性生殖及男性性功能障碍方面的项目申请。
内分泌系统/代谢和营养支持(H07):不受理内分泌系统肿瘤如甲状腺、肾上腺、性腺等肿瘤的项目申请;不受理有关治疗药物合成设计及药物药理方面的项目申请。
眼科学(H12):不受理视觉系统肿瘤如结膜或葡萄膜黑色素瘤、视网膜母细胞瘤等方面的项目申请。
耳鼻咽喉头颈科学(H13):不受理耳鼻咽喉头颈肿瘤如鼻咽癌、喉癌等方面的项目申请。
口腔颅颌面科学(H14):不受理口腔颅颌面肿瘤如口腔鳞癌、腺癌等方面的项目申请。
(3)医学科学三处:
神经系统和精神疾病(H09):不受理神经系统肿瘤方面的项目申请,如胶质瘤等;
老年医学(H25):不受理与衰老机制无关的各器官或系统老年疾病的项目申请。
(4)医学科学四处:
生殖系统/围生医学/新生儿(H04):不受理生殖系统如卵巢癌、宫颈癌等肿瘤相关的项目申请,包括有关胎儿、新生儿肿瘤研究项目。
(5)医学科学五处:
影像医学与生物医学工程(H18):不受理肿瘤放射治疗与放射防护的项目申请;不受理药物学与给药方式的项目申请。
(6)医学科学六处:
运动系统(H06):不受理运动系统肿瘤如骨肉瘤、纤维肉瘤、骨巨细胞瘤等方面的项目申请。
急危重症/创伤/烧伤/冻伤/整形(H15):不受理有关治疗药物与药理学研究的项目申请。
康复医学(H17):不受理与康复机理、评价和治疗手段无直接相关性,仅是单纯疾病的发生、发展等病理机制方面的项目申请。
医学病原生物与感染(H19):不受理有关治疗药物与药理学研究的项目申请。对于病原微生物研究的项目申请,应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和有关部委关于“伦理和生物安全”的相关规定;涉及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项目申请,应随申请书提交依托单位生物安全保障承诺。
检验医学(H20):不受理致病相关分子的作用机理及基因的时空表达与调控等方面研究的项目申请。
(7)医学科学七处:
肿瘤学(H16):不受理肿瘤流行病学的项目申请;不受理有关血液淋巴系统肿瘤的项目申请。
(8)医学科学八处:
皮肤及其附属器(H11):不受理性病方面的项目申请;不受理皮肤及其附属器肿瘤的项目申请。
放射医学(H22):不受理肿瘤放射治疗方面的项目申请;不受理放射诊断和影像学方面的项目申请。
地方病学(H2401):不受理不具地域特征的遗传性疾病项目申请。
职业病学(H2402):无。
预防医学(H26):食品卫生(H2604)不受理单纯的食品加工方面项目申请;
妇幼保健(H2605)和儿童少年卫生(H2606)不受理妇产科疾病及儿科系统疾病相关项目申请;
卫生毒理学(H2607)不受理药物毒理项目申请;
卫生分析化学(H2608)不受理临床检验、药物分析检测方面的项目申请;
流行病学(H2609/H2610)不受理单纯的实验室研究项目;
非传染病流行病学(H2610)和预防医学其他科学问题(H2612)不受理卫生经济、医院管理、卫生事业管理项目申请;
传染病流行病学(H2609)和预防医学其他科学问题(H2612)不受理病原生物学及其发病机理、诊断、治疗和预后的项目申请。
(9)医学科学九处:
药物学(H30):不受理为报批新药而开展的常规研究(包括制药工艺研究和药效学评价等)项目。
药理学(H31):不受理为报批新药而开展的常规研究(包括制药工艺研究和药效学评价等)项目。
(10)医学科学十处:
中医学(H27):不受理与中医药或民族医药理论无关的项目申请。
中药学(H28):不受理与中医药或民族医药理论无关的项目申请。
中西医结合(H29):不受理与中医药或民族医药理论无关的项目申请。